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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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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“翰墨薪传” 第四届广东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29 点击数:

各二级工会:

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进一步提升我省教师书法水平,推动我省书法教育和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,广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“翰墨薪传”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。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。请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发动教职工踊跃参与。

一、参展要求

(一)参与对象:在职在岗教职工

(二)作品要求

1.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。

2.本次展览征稿不接受以往省级展览参展作品。

3.本次展览征稿书体不限,鼓励艺术创新。

4.书写内容需注明出处,倡导作者原创。

5.书法作品尺寸要求。毛笔:竖式 6 尺以内,斗方、中堂、册页、手札、手卷、对联、条屏、扇面、条幅、横披等。硬笔:竖式 A3 纸以内。篆刻:竖式 4 尺对开印屏,自题屏条,请附 8-12 方印蜕,其中边款不少于 2 方。

6.篆书、草书和篆刻请附释文,生僻字请作者另加表格注明出处,未附者后果自负;作品如有错别字,取消参评资格。

7.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,不得抄袭和代笔,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(三)评审要求

初评为图片(电子)评审;复评为原作评审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(四)报送要求

1.每位作者限投一幅作品(新近创作,超过一幅者取消参评资格)。作品电子版命名时须写明:所属地市教育局、学校全称、作者、作品名称、书体、尺寸、创作时间。(图片提交为JPEG、JPG 或 PNG 格式,大小在 5-10M 之间)。

2.请于6月6日(周四)下午5点前将作品的电子版和附件2报送表发送到校工会胡蓉老师办公邮箱。

附件:

1.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“翰墨薪传”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

2.“翰墨薪传”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参赛报送表

校工会

2024年4月29日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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