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工会:
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展现教职工的精神风貌,校工会决定举办第五届“春之声 ” 教职工校园歌手大赛。请各部门工会积极组织并推荐参赛选手,具体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参赛要求:
(一)参赛对象:全体教职工(包括离退休教职工)
(二)程序: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选派选手参加。各部门工会在广泛发动教职工报名参加的基础上,结合本部门工会实际情况选拔出代表本单位的选手参加学校的初赛。比赛分初赛(2013年4月18日下午)、决赛(2013年4月25日下午)两场。初赛将评选出20名歌手,经专业老师指导培训后进入决赛(初赛与决赛的走台时间另行通知) 。
(三)名额:离退休教职工推荐3名选手,50人以下的部门工会推荐1-2名选手,50-80人的部门工会推荐1-3名选手,80人以上的部门工会推荐3-4名选手。
(四)参赛曲目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以中国歌曲为主。
(五)所有声乐教师及前四届获得第一名的歌手不参加本次比赛。
二、评分标准(满分100分)
(一)选曲及内容10分
(二)音色、音准、节奏40分
(三)演唱难度、技巧40分
(四)服装形象及舞台效果10分
三、奖项
大赛设一等奖两名,二等奖三名,三等奖五名,优秀歌手奖十名,优秀组织奖三名。
四、 比赛时间及地点
(一)初赛抽签时间:4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4:00
地点 :校工会(北校区行政楼100房)
(二)初赛时间:4月18日(星期四)下午2:00
地点:北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四楼舞厅
(三)决赛时间:4月25日(星期四)下午2:00
地点:北校区教职工活动中心四楼舞厅
请各单位在4月11日前将《初赛报名表》及MP3格式伴奏文件(请删除原唱)发送至校工会邓木安老师邮箱。
(联系人:苏张,联系电话:36207162 )
附件:第五届“春之声”教工校园歌手大赛初赛报名表
校工会
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